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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政治处 发布日期:2010/8/27 16:02:48 浏览次数:

院全体员工:
    中央文明委将于近期(预计在9月上、中旬)到我市进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主要内容: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益行动、人际交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等。测评方式:实地考察(暗访随机抽查)、入户问卷调查和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项目:社区、公共场所、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等20个项目。测评结果将作为我市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考核依据。市文明委动员全市各单位和全体市民,特别是各级的文明单位要积极投入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委对我市的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也是市文明委对各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对象考核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了解掌握城市公共文明常识。厦门市城市公共文明有关常识已印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阅读,以备抽查。
    二要支持入户问卷调查工作。对入户问卷调查人员不能拒之门外,要文明礼貌,认真接受问卷调查。志愿者在接受参加志愿活动情况问卷时,要回答“有”,并如实回答志愿活动的项目,我们参加的文明交通督导、捐助活动及义务鲜血等均为志愿活动的内容。
    三要做好和配合社区、小区和楼道的管理。小区卫生保洁要到位,没有垃圾死角、脏乱等问题;秩序要好,不能有乱停车等现象;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要符合安全要求(居住小区有门卫值班,住宅楼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赌赛现象,楼道照明灯没有损坏);开展“低碳经济和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理念。
    四要遵守市民交通行为。不跨越栏杆、乱穿马路;车辆、行人要各行其道;机动车要礼让斑马线,没有违章记录(请院驾驶员和有车人员要做到);要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乘车时要自觉遵守秩序,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争创座位等。
    五要遵守公共道德。不在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吵架、斗殴,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等。
    六建筑工地要搞好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四周要设置围墙围栏、密目式安全网、警示牌;要建立工地安全责任制,安全警示标志明显;建筑材料要堆放有序;要设置运输工具冲洗设施,出入车辆干净、无滴漏现象;职工食堂、宿舍、厕所要保持卫生整洁。
    七要积极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投票活动,每月6—25日,在中国文明网和福建省文明网进行投票;要参加“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做文明有礼的厦门人”的网上签名寄语活动,在中国文明网和厦门文明网进行网上签名寄语。
希望全院员工行动起来,投入到这项创建工作中,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作贡献,为我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加分。
 
 
                                 院文明办
                              201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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