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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栏关于参与迎接全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的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者:政治处 发布日期:2010/9/10 17:47:45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全国文明委将于9月14—18日到我市进行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为了配合做好迎接全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为我市创建新一届文明城市作贡献,按照厦门建设与管理局文明办的安排,我院负责测评期间环岛路的椰风寨路口和会展南路口两个地点的交通安全督导和文明行为劝导任务。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协助交通管理,对驾驶人员和行人进行交通文明督导,使其按交通规范行车和行走,确保交通安全;对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劝导。 二、执勤时间:9月14、15日(周二、三),每天上午7:00至下午7:30,每天分四班;9月16、17、18日,每天上午7:00至9:30,下午4:20至7:00。 三、执勤地点:环岛路的椰风寨路口、会展南路口两个地点。 四、各单位要按院下达的任务(具体见附后的安排表),派出人员参加,并把本部门派出的人员名单及其联系电话于9 五、执勤时要带执勤帽,持小红旗。小红旗、帽子和哨子统一寄存在院传达室,由当班人员直接到传达室领取。执勤结束要马上交回,以便下一班的人员使用,14、15日两天是连续执勤的,下一班的人员要提前到执勤点接替上一班人员。 六、当班人员自行到执勤点,不能迟到和早退。由于执勤点交通不便,可以打的过去,过后再到院政治处报销;同时由于执勤时间较长,加上天气较热,可以自行带些干粮和茶水。执勤时要做到文明劝导、以身作则、注意安全、着装整齐、举止得体,不能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等。 这项工作是上级下达的硬任务,也是我们参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和我院创建省文明单位的一项具体工作,市文明办将把完成这项任务的情况作为我们申报省级文明单位重要的考核考评依据,院也将把各部门和个人完成这项任务的情况作为其参评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希望院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对待,积极组织发动,及时安排落实参加的人员,确保上级下达的任务圆满完成! 院本次活动的总协调人:孙金川 手机:13806036792 附: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迎接全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迎接全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 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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